本帖最后由 象风象云又项羽 于 2015-8-21 17:31 编辑
别让我们自己和学生成为悲剧主角 独立评论员 贾书建 抛开其他不谈,单从人道主义角度来讲,任何生命的逝去都是值得惋惜的,何况是个孩子,何况是个初中生呢!这样的事件之所以极易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是因为逝去的这个年幼的生命,对于学校、教师来说,他只是整天要面对的数十、成百、上千个生命中的一个;而对一个家庭、一个家族而言,他可能就是唯一:唯一的苗苗,唯一的支柱,唯一的天空。
虽说“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但我们不能这么快就把它遗忘掉了,尽管我们遗忘得太快太快,尽管我们已经遗忘了太多太多。
对这起事件人们完全可以做多视角的解读,如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协作、教育法等等,事实上许多人正在做这样的解读,譬如有的说该生耐受挫折的能力太差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亟待加强;有的说教师“请家长到学校”是无能的表现,这种教育行为应该禁绝;有的说对于学生的死亡,学校、教师不应承担责任,完全是学生个人原因所致。有的切情切理,有的牵强附会。
我只想掏心窝子对我们的教师同行说几句体己话。大家是否想过:为什么这样的不幸事件会不断地发生,有的就发生在我们的学校、我们自己身上?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即便发生了,也要极力避免让我们自己以及我们的学生成为悲剧的主角?我以为,最重要的、最迫切的是我们每个教师在自己的心里,都要牢牢地筑起一道“防火墙”,或者说清晰地画出“做教师的底线”,亦即做教师的“十六字诀”: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依法执教,以德治教。恕我就不展开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见拙文《做一个有底线的好教师》。
这样做,即使只是从纯粹自私的角度——自保自安来考量的,也无可厚非。我奉劝我们的同行:千万不要拿“好心”作为可以办错事的借口了,要知道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说教师“好心办错事”可以不承担责任,可以不受处罚的。常言道:“重复犯同样的错误,是低级错误。”孔子的高徒颜回“不贰过”——同样的错误不犯第二次;我们没有这么深的修为,可以再一、再二,但无论如何不能再三、再四了。我们不能“记吃不记打”,更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遗憾的是,虽然我们谁也不希望这样的事件再发生了,但这也只是一个美好愿望而已,而已!这些年来,我利用一切机会、不厌其烦地反复讲“做教师的底线”问题,可有几人听、几人看,又有几人能听得进去、看得明白呢?就拿我最近写的这篇小文《做一个有底线的好教师》来说吧,分别挂在我的中华网博客、新浪网博客、“1+1”教育博客、“蒲公英”评论员工作室,点击数几何,又有几人真正留意过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