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给买房人送“真金白银” 与此同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25万/人提高至30万/人,已结清公积金贷款并符合贷款其他条件的,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商贷购买首套房且单套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基准利率的0.7倍给予1年贴息。 8月下旬,宿迁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六条意见,业内称为“房六条”,规定从9月1日起,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180平方米以上四个面积段,分别给予房款总额5%、4%、3%和1%的购房补贴。购买二手住房给予1%的购房补贴。 宿迁之前,镇江也出台了有关房地产市场的七条新政,8月1日起施行的镇江“房七条”,同样对在该市市区购房的个人给予一系列政策优惠,如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给予应纳税房价1%的政府性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不含90平方米)首套成品普通住房的,可再享受应纳税房价0.5%的政府性购房补贴。购买商办用房也可享受最高达50%的契税补贴。 镇江还推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本市户籍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办理20多笔。 宿迁、镇江两地的房产新政的执行期均暂定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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