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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9 09: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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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难,作为每个发展中的城市都会遇见的难题,如何解题?截至2015年底,宿迁市区汽车保有量接近18万台,并且继续呈现大比例增长态势,车辆的持续增加与停车泊位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城事动态
日前,《宿迁市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已经出台,5月正式实施。从起草到出台,这部历时一年多的新政,将让市区近18万辆汽车有序停车、和谐停车。
适用范围
明确为市区东至张家港大道、南至南京路、西至通湖大道、北至环湖大道,及其延伸段围合区域。
部门职责
明确了城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市区停车场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其余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停车场
《办法》提出: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物、居住区和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规定的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鼓励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开发利用民防工程作为停车场。
《办法》还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制定完善的经营管理、车辆停放、安全保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环境卫生等管理制度;设置统一的公共停车场标志、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收费公示牌,停车注意事项告示牌。
公共停车场应该配备有相关知识的管理人员,佩戴统一标志后上岗,负责进出车辆的查验登记、引导车辆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确保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单位、小区多余车位可有偿出租
《办法》提出:住宅小区配建专用停车场的管理,需参照物权法和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此外,住宅小区的停车车位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住宅区绿化用地,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作业场地、回车场,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得妨碍居民日常生活。
如果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本居住区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可以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需遵守公共停车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繁华拥挤路段将收费
《办法》提出: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采取免费停放和收费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重点区域或交通拥堵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可采取收费管理,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
具体实施:
实施收费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向社会公布。
收费标准
《办法》提出:市区停车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对机动车停放应按照“分时、分区、分类”原则,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地上高于地下、昼间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差别定价政策。
具体实施:
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种类和停车收费标准及办法,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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