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说纷纭]
宿豫区住建局给商品房“预售款”套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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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9 11: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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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住建局给商品房“预售款”套上“紧箍咒”
为有效防范商品房预售风险,更好地处理好延期交付项目信访问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以来,宿豫区住建局给全区商品房“预售款”套上“紧箍咒”。
一方面严控“预售资金进账”。根据要求,对全区在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实行“重点监管”。所有房地产企业必须单独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所有预售款必须汇入“监管账户”,宿豫区住建局根据购房人首付款进账凭证给予办理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手续。未及时入账、提供虚假进账凭证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罚,并暂停办理该企业网签业务。同时要求开发企业每个月10号之前报送“监管账户”对账单。
另一方面严控“预售资金出账”。根据要求,预售资金必须优先用于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同时预售款使用支出须履行书面审批程序,开发企业按《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表》向区住建局提交资金使用申请表,经监理单位、监管银行、监管机构盖章同意后方可使用,如以上手续不完善,各开发企业汇入重点监管账号的资金将无法取出。 (韩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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