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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07: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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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宿迁市泗洪县朱湖镇的许大爷和陈大娘今年已经年近八旬,本是相濡以沫的年纪,却闹起了离婚。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界集法庭的姜波便来到许老家中进行调解。
许大爷称自己和老伴系经人介绍相识,于1962年9月19日举行婚礼,但婚后多年都没有建立感情。因工作原因许老长期在单位生活,因而与陈大娘少有沟通,导致双方之间没有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许老退休后,回到家中生活,双方之间的性格冲突得以凸显,经常因为家中琐事与陈大娘发生矛盾,致使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陈大娘则表示自己在年轻时就嫁入许家,为许老生育了五个子女,自己打心眼里不愿意和许老离婚,但如果许老坚持要离,她也不予强求。
虽然本案的承办法官姜波极力劝说原、被告之间和好,但许老坚决表示要求离婚,且陈大娘也表示同意离婚。姜法官考虑到陈大娘年事已高,为了给陈大娘的晚年生活寻得一个保障,积极做许老的工作,最终许大爷承诺每月给付陈大娘2000元生活费。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昔日的承诺依依在耳畔回荡,只可惜桃花虽灼灼,红叶已飘零,实在令人唏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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