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百态]
王振华:我只是想嫖娼,没想到是9岁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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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7 13: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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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民生大写真 于 2020-7-7 13:59 编辑
我只是想嫖娼,没想到是9岁幼女…
王月冰
01
王振华案的判决结果
再次”强奸“了9岁女童
6月17日,去年震惊全国的王振华x幼女案的判决结果终于出来了。
王振华、周燕芬犯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4年。
性侵9岁女童,就判5年?就这?审判结果出来后,引起轩然大波。
我们回顾一下案件经过:
2019年6月29日,一个长期给王振华提供女性玩乐的妇女周燕芬,把9岁和12岁的两名幼女,以去迪士尼玩的名义,从江苏骗到上海普陀区的一个酒店,供王振华玩乐。
王振华选了9岁女童,在酒店房间里,王振华和女童在房里独处了13分钟,出来后,给周转账10万元。
事后,女童受害者向12岁女孩哭诉说王振华是“大色狼,大流氓”。然后给妈妈打电话,导致案发。
案发后,警方带女童去验伤,报告上明确显示:
新鲜伤痕、阴道撕裂伤、二级轻伤。
除了身体,女孩的心理也受了极大伤害。
现在女孩听到“上海”两个字就哭,成绩从班级前10滑到倒数,上海检察院出钱请心理医生给她辅导,她死也不愿提及,有创伤性应激综合征,女孩母亲自责到重度抑郁。
去年这件性侵幼女案,千万网友都怒了,恨不得把王振华凌迟处死。没想到,他只轻飘飘的判了五年。
最后这个结果,对女孩来说无异于二次强奸。
更让人恶心的是,他不仅不赔偿,不道歉,不承认,并且继续提出上诉,请求二审判决其无罪。
想问问:阴道撕裂伤,处女膜都破损了才是猥亵,那什么才是强奸?
这中间有什么猫腻,王振华到底用了什么手段,庭审经过是怎样的,今天就来扒一扒。
02
在阳光下堂而皇之的作恶
才更令人不寒而栗
都知道王振华有背景,但他的背景大的吓人。
他旗下有194家公司,在185家公司担任高管,头顶一堆头衔。
掌控资产3000多亿元人民币,个人身家超430亿,堪称大佬中的大佬。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了资本如何操控舆论,如何光明正大的颠倒黑白。
去年7月2日,王振华被警方拘留后,多家官方媒体报道这起性侵案件,没过多久,全网迅速删稿。
再来看看王振华请的律师。
王振华找到了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和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
陈有西在律师界也是大名鼎鼎,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非常擅长为辩护人做无罪辩护。
可笑的是,刚开始王振华案出来时,他在微博上还骂过王振华,转头就接了这个案子。
据律师界爆料,陈有西收取了天价律师费,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起步价,七位数,另一部分,是激励价,如果全拿,能拿到1200万以上。
消息真实性无法证实,但恰好是对王振华这种人神共愤的案子还能翻身的最合理解释。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为了帮王振华做无罪辩护,陈有西已经无所不用其极,手段到了可耻的地步。
庭审现场,陈有西步步紧逼,直接抛出两个可以定性的关键问题:
案件性质是猥亵还是强奸?
伤口是新伤还是旧伤?对于猥亵,王振华从未承认过,更别提强奸。
在庭审上,陈有西说王振华的本意是嫖娼,谁知周带来的是幼女。
“王振华明确对幼女有防范意识,知道国家法律底线,坚决不能碰幼女。所以……”
根据这个思路得出结论:王振华只是嫖娼,不是猥亵。
在法庭上王振华也无耻辩称:“我作为长辈,不能抱抱孩子吗?”
那撕裂的伤口怎么来的?
对此,陈有西又有话说了。
9岁幼女的阴道撕裂一事,陈有西认为这是陈旧伤,而且没有证据证明一定是王振华所为,很可能是这个9岁女孩之前有过性生活,与王振华无关。
为了翻案,连污蔑9岁女童有过性生活这种话都能说出口。
律师的职业伦理是在法律范围内争取被告人利益最大化。但1200万已经买走了人的良知,底线都不要了。
不仅如此,他还找了一堆专家来推翻了最开始上海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
这样说来,还是9岁女童家长是对王振华仙人跳,王振华还是受害者。
按照陈有西所说,王振华最多是受到治安处罚,交点罚款,拘留15天。
不过,法律没有采纳陈有西的意见,但也酌情考虑其辩护词的合法因素,所以按猥亵幼女罪论处。
因为不符合聚众和公开场合两个因素,所以依法最高只能判处5年。
这已经是法律根据目前的证据能做出的最高处罚了。
判决结果一出,新城股价应声暴涨。人在牢里,身家已经蹿升至491亿元,在胡润全球富豪榜上的排名又上升了34位。
多么讽刺。
对几百个亿来说,1200万只是九牛一毛,但足让人扭转乾坤,颠倒是非。
法律讲究绝对的证据,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只要陈有西再找到几个证据漏洞,让目前的证据失效,王振华的“无罪”确实会成为可能。
因为有钱,所以能请最顶级的律师辩护,受害者反而被污蔑,这是个什么世道?
在阳光下堂而皇之的作恶,才更令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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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0-7-7 13:46:23
艾芬医生的这个观点,与我对该案的看法可以说“英雄所见略同”。我是一直在关注该案,去年7月4日还写了篇题为《与人民日报同问,王振华究竟猥亵还是强奸了9岁女童?》的评论。可惜,检察机关最终还是以“猥亵儿童罪”而不是“强奸罪”轻饶了这个“人渣”。
王振华被轻饶,有人认为他请了一个非常牛逼的大律师,网传给了律师1200万元人民币(我不太信,因为他不值这么多钱;当事律师也有权拒绝披露),因此很多网民骂律师“要钱不要脸”。
我倒是不认为律师不能给“人渣”辩护,因为依据法律,“人渣”也享有辩护权。但我认为,律师在给该“人渣”辩护的时候,至少有四点是不能越界的。
一是辩护不能对受害幼女造成二次伤害。在已有司法鉴定机构医生、法医根据女孩阴部血肿和阴道壁擦伤等事实,鉴定这是新鲜的破裂。而王振华的律师栽赃“女孩之前有过性行为,与王振华无关”,这明显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缺德!
二是辩护不能有明显违背逻辑的狡辩内容。陈有西以“他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来否定王振华对受害人实施了猥亵,这是明显不符合逻辑的辩词。道理很简单,女童辩护律师称“9岁女孩遭王振华侵犯10分钟后,王振华就给周燕芬转了10万元,这是起诉书上承认的事实。”
那么,王振华花10万元,让周燕芬带来一个9岁的女孩,然后王振华和这个9岁的、可以当其孙女的陌生女孩在酒店的房间里聊了5分钟天!只有他妈傻子才会相信这么魔幻的剧情。
三是辩护也应该体现大律师的法律素养。陈有西称“他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他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少有法律素养的人应该明白,王振华是否有恋童癖,也不是公安外围侦查就能排除得了的,公安的排查结果至多也就是“没发现”,而不是“他没有”。
四是辩护要维护公序良俗,其辩护律师的辩词称“他嫖娼从不找16岁以下的少女,这是他的底线”,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看到这样的辩词,网友们都震惊了。王振华的底线不是不嫖娼,而是不找未成年人。这不是辩词,这是“比烂”,这是不知羞耻“唱赞歌”。
当然,给“人渣”辩护的律师究竟是不是“要钱不要脸”?这里我再给一个案例。说的是3月26日,韩国“N号房”事件主犯赵主彬接受检方首次提审,时长10小时。因没有律师愿意为其辩护,赵主彬当天独自受审,不过他没有行使沉默权,较为认真地配合了调查。而原本计划为赵主彬辩护的律师,25日已经辞职。由于其罪行非常残忍,尚无律师愿意进行辩护。而赵主彬本人也表示愿意一个人接受调查。
我曾就此评论:与韩国“N号房”事件相比,“王振华猥亵幼女案”当事人和律师,个人最低标准的廉耻心都相差甚远。当然,中国贪官与韩国贪官比、中国造假学者与韩国造假学者比,廉耻心也都相差甚远。
一审因为“人渣”行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王振华,竟然恬不知耻地求恢复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模等荣誉,这简直是白日做梦,这就是典型的“人至贱则无敌”了。像王振华这样的孽畜,在西方发达国家需要坐几十年的牢,而中国法律本身因为过于粗糙,让巨富王振华有了空子可钻,因此才会得到比“掏鸟窝”更轻的判决。
即使“人渣”王振华用“金钱开道”能让二审改判无罪,可他的同案犯称“自己曾长期给给王振华提供女性”,其辩护律师公开称“他嫖娼从不找16岁以下的少女,这是他的底线”,也已经证明他是个“惯嫖”了。而这样的“惯嫖”,是绝对不应该成为政协委员、劳模的。如果王振华仍存有“一丁点”的厚道血液,就快给当初推荐你成为上海市政协委员的领导道个歉吧,因为按照政协委员“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当初推荐你这个“人渣”的领导,如今日子也不好过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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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0-7-7 13:53:31
有钱不代表可以改变法律公正!
真的有钱请一个大律师,就能为所欲为,底线都没有了!
没错,你身为嫌疑人请律师是你应有的权利。但是,有钱不代表可以改变法律公正! 对你来说这点律师费可能只是一年的薪水,可是对受害女童来说,她的伤害连你坐5年牢都还不轻。 大家还记得之前甘肃庆阳市丽晶百货大厦8楼跳楼轻生的女生吗? 李依依(已打码)
这名患有抑郁症的高三女孩名字叫李依依,年仅18岁,正值高考的青春年华。可是,她的抑郁症并非先天形成的,而同样是因为一起班主任的猥亵案引发的。
2016年的一个夏天,在读高一的李依依(后称小李)上课期间突然感到胃痛不适,于是向老师请假独自返回宿舍休息。50多岁的班主任吴永厚听闻后,立马赶去小李的宿舍关心慰问。然而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班主任吴老师的慰问竟然变成丧心病狂的禽兽行为。
李依依(已打码)
吴永厚来到宿舍后,与小李寒暄两句见其无力应答,便直接坐到了李依依的床上突然抱住她强吻!李依依顿时被吓呆了,一直以来自己无比尊重的班主任怎么会对自己发起兽欲性侵?据小李在之后的控诉书中写道,当时她瞬间脑中一片空白,浑身无力,加上胃痛不适,想反抗却被吴永厚紧紧缠住无力挣脱。而吴某见小李不知所措的表情后,更是变本加厉,不仅咬了她的耳朵,两只手还在小李身上到处乱摸。直到最后用整个身体的体重将小李强压在床上,将其上衣撕破,准备硬上强暴。 还好此时,门外突然有人敲门,班主任才吓得不得不停手,整理好衣服,并且若无其事的离开。 在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这件强奸未遂的噩梦般往事在李依依的脑中一辈子也挥之不去了。她常常一个人躲到厕所间无助的哭泣,每晚睡觉都会在梦中被此事惊醒,害怕禽兽老师再在她入睡期间爬到她的身上。 经过内心许久反复的挣扎,李依依终于鼓足勇气,准备向学校揭发吴老师的禽兽行为。一方面希望能讨回公道,另一方面也希望警醒其他同学,不要再有其他女生遇害。 可是那些教师听闻原委是吴永厚后,一概推脱:“吴老师是我的同事,这事不方便。” 四处投诉无门、悲愤难耐的李依依回到宿舍后,委屈至极,整日食不下咽、连夜失眠。在痛苦的心理煎熬中,2016年9月,也就是被吴某猥亵2个月后,甘肃庆阳市医院将李依依确诊为抑郁症。诊断书上显示有明显PTSD症状,确认为受到心理创伤后产生的应激障碍。 并且,就在确诊抑郁症后的3个月内,李依依连续产生了多次的自杀念头,其中就有吃安眠药自杀,可都是自杀未遂。 2018年6月20日下午,李依依在朋友圈留下最后的遗言后,爬向了甘肃庆阳丽晶百货8楼窗台外。她呆呆地望着这个世界,看着底下对她冷嘲热讽的路人。这些人们一边拿起手机直播与发朋友圈,一边怂恿着她“赶紧跳!”“怎么还不跳下来?”。 朋友圈遗言
李依依看着眼前冷酷无情的社会,她对这个冰冷的世界再也没有任何的留恋了。而此时,消防员好不容易爬到了小李的身边,根据视频可见,小李此时已经往下跳身体悬在半空中了,而消防员好不容易在危难的时刻拉住了她一只手,仍在不停的劝说,希望她能回头,希望……她能活下来…… 这位拉住李依依最后一只手的消防员小哥,刚刚领完结婚证20分钟,就接到报警通知赶到现场。面对自己未来无限憧憬的幸福家庭,小哥真的受不了一个只有18岁的女孩就此轻易地离开这个世界。他想救她,他用尽全力想在最后时刻拉她上来。 “你以后还要结婚、会遇到喜欢的人、会遇到一个拼命爱你的人,就和刚刚拿到结婚证的我一样,千万别放弃自己!抓紧我!我拉你上来!” 然而,饱受抑郁症3年的李依依却再也听不进去。她抬起头,笑着对消防员哥哥说了最后一句话:“哥,谢谢你,我走了。” 主动松开了那只手……
消防员哭了。 哭得是如此的撕心裂肺,在庆阳市整个上空响彻天际!他自责,自责没有在最后时刻将她拉上来,自责一个18岁活脱脱的女孩就在面前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一个如此阳光、如此勇敢、坚毅的消防队战士,在窗台上哭得像一个小孩……那么的奔溃……又那么的无助。
这就是猥亵儿童/妇女所给受害者带来不可磨灭的心理创伤与代价!
04
为什么儿童性侵案件井喷式爆发?
因为他们不怕
如果他无罪,那天底下的坏人都要洋洋得意,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13年至2016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猥亵儿童案有10782起,平均每天7起性侵儿童犯罪 。
为什么儿童被性侵案件井喷式的爆发?
因为他们不怕啊。
王振华已被刑拘,鲍毓明事件至今还没有结果。这个案子已经淡出公众视野,舆论出现反转,甚至已经对女孩不利。
梁岗性侵学生事件,也没有后续了。
2015年,福建就有一名6个月的女婴被25岁的远方亲戚性侵,处女膜裂伤。
受害人年龄之小,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创下当年之最。
然而,按照猥亵罪的判定,不满足“聚众”和“在公共场所当众”两种情节,犯罪者只被判了五年。
太痛心了!判罚和受害人所受的创伤根本不成正比。
在全世界的国家里,对儿童性犯罪的行为都无法容忍,处罚非常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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