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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要知道!这2類房产无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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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4 16: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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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要知道,这2類房产无法过户 俗话说: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反过来说,父财子承,也是理所应当。
这句話背后,是自古以来对子女“继承权”的肯定。
而民法体系中的继承制度,是规定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歸有权,取得该項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每个自然人,要作为继承人的身份,要么作为被继承人的身份,都与这项製度息息相关。
千万别以为“父财必然子承”,因为要执行“继承权”新规了。
旧的《繼承法》是从1985年开始实施的,遗产内容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儲蓄、林木、文物、著作权等,但随着时代发展,寿命延长,教育程度提升,科技信息化的手段更有必要應用到财产继承领域。
而继承权新规的背景,是《民法典》。
新通过的《民法典》草案,是一部从出生到死亡,让你一生有法可依的法律、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总规矩”的首部法典。
因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这就意味着:财产、房屋的继承,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比如,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以前立遗嘱都是去公证处,以后可以实行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根据规定,同时还要有两个证明人和他们清晰的手写姓名和日期。
比如,扩大了遗产范围。
《民法典》删除了《继承法》此前对遗产的列举,以“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定性,这意味着: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属于遗产可以被继承,科技时代产生的网络财产、虚拟货币或未来可能出現的新型数据财產权等都概括其中。
當然,大家最关注的,还是房产继承是否有变化。
没办法,在全民负债的时代,房子才是一个家庭财产的核心。
央行今年发布过一份城镇家庭資产报告,家庭持有的房產占家庭总資产的比重高达59.1%,接近六成,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拥有率达到96.0%,有一套住房家庭的占比为58.4%,有两套住房的占比为31.0%,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占比为10.5%,户均有住房1.5套。
别看咱们身边的亲戚朋友嘴再硬,整天嚷嚷着“堅决不买房”、“房价會降”之类的话,可大家的行动還是很诚实,手里稍微有点积蓄,就马上变成“房子”。
如果真的像网上遍布的“房价大跌”、“鬼城遍地”、“房子够40亿人住”等等论调,怎麼可能有这么多人买房子呢?
说回关于房产继承的规定,就算是独生子女,也有2类房产无法过户。
1,被继承人并未明确归属的房子。
有个例子很典型,媒体在11月份的时候报道过一個事,小丽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300万元的房产,可就在办理过户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小丽不能夠继承全额遗产。
因为小丽的奶奶也是第一继承人,奶奶不在后,奶奶遗产的第一继承人,也就是小丽的大伯姑姑们,也能够转继承小丽父亲的遗产。
很明显,这是因为父母没有把房产过户给子女,也没有立遗嘱,导致离世后造成产权归属争议。
所以,哪怕是独生子女家庭,房屋的“继承权”,也需要父母通过过户、立遗嘱等方式明确归属,以防离世后牵扯不清。
2,宅基地和老公房家属院。
農村的宅基地,和城市的“老公房家属院”,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无法办理房产过户,哪怕独生子女也不行。
新华社曾在10月份报道,自然资源部会同七部委共同研究,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做出了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划重点:自然资源部说的是“使用权”,而非产权。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离世后,宅基地和老公用房还由子女使用,这是允许的,但产权是不能被继承的,因为农村宅基地和城市单位老公用房的产权归集体所有,过户也就无从谈起。
目前中国累计独生子女人数已经达到8000万-1.2亿,且相当比例的独生子女家庭分布在城市地区。
近年来,早期响应生育政策号召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步入老年,2020-2050年间,高龄独生子女父母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负担日趋加重。
不要以为1.2亿这个数字太多,北京大学人口学者郭志刚、复旦大学人口学者王丰、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大学人口学者蔡泳在合著的《中国的低生育率与人口可持续发展》中判断,当一个届时独生子女满10岁时,如果生育政策方面没有大的变化,基本可以视为就是终身独生子女。
按照这个口径,他们估计,全国30岁以下人口中独生子女数量为1.5亿人。
如果按照1.5亿独生子女家庭计算,若仅计算独生子女与其父母,按照3人的家庭规模,生活在独生子女家庭的人口就有4.5亿之多,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
因此,关于继承权的新规,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尤为值得注意,不要想当然觉得自己属于独生子女,财产继承就万无一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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