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关心的重点有四点: 一,这些睡了女辅警许艳的公职人员,哪里来的报案勇气?抑或,是谁报的警,让那些本不想报警的人也被牵扯进去? 大家都给许艳交封口费了,相信都想息事宁人。一定是有人不想交钱,于是东窗事发。
二、许艳被追缴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会不会退给那九个所谓的“受害者”? 三、九个所谓的“受害者”,从被敲诈的角度的确是“受害者”,但是,从其它角度看,他们难道不是公序良俗的破坏者吗?他们飞蛾扑火的勇气,难道不是在践踏道德和法纪吗? 四、所谓的“受害者”们,目前的状况如何,有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有媒体考证,此案中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2017年9月升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的刘某乙,已于2019年落马。 这个刘某乙局长落马并不令人意外。 刘副局长的口味有点重。 判决文书显示,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刘某乙与许艳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本来都以20万和许艳做了了断,双方不再联系。谁知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藕断丝连,死灰复燃,两人再续前缘,结果刘某乙又被索要108万。 不禁要问:一个派出所长,哪来的这么多钱?工资不要拿回去养家糊口? 原来是受贿得来的。2019年6月,连云港市纪委监委通报,刘某乙接受审查调查。当年8月,刘某乙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随后移送起诉,2020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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