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的关系,我经常会去参加一些官方和一些由官方组织的其它活动会议。至于会议该谁来参加,除了主要领导外,一般情况下只要凑齐参会的人数就行了,参加会议的人事先会接到通知坐在某某位置,同时还被告知如不按时参加会议或者不遵守会场纪律会受到纪委的通报和罚款、检讨等处理等。
今日,我被通知参加了一个会议,通知我的时候我还没有吃饭,但是时间又紧,我只好饿着肚子提前5分钟进场,老老实实的参加了会议。会议两个多小时,讲课的教授70多岁,据主持领导介绍人家还是专家,2个多小时讲的是口干舌苦的,硬是没有顾上喝一口水,讲的虽然是“不咋地”,材料看起来是“东拼西凑”的,人家毕竟是“外来的和尚”。
“经”念完了,也就是会议的结束之时。这个时候,往往是会议的高潮时分,按照地方的“国际惯例”,是通报会议会风会纪情况,就今天而言,被通报迟到、缺席的就有8个单位之多,其中迟到和缺席会议的人员达到了近20个,其中一个单位缺席的就有4个人,
还有两个人会议期间交头接耳的时间较长,还有一个人在会场上打手机,通报完毕后的结果是这些人在下午下班之前到纪委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这些程序对于官方人员而言应该是个基本的常识,按理说是不应该有人受到通报处理的。可是不止一次的有某某人因为开会迟到受到200元的罚款和送上一份检讨书到纪委部门,这些人的行为不但影响了单位和个人的形象,另一方面还给纪委带来了“会议创收”。这份额外的收入来的是那样的顺气自然,所以每次开会都有几个“会议的督察员”在会场上流动巡查,以会议开始的时间为准,没有来的算迟到,会议快结束的时候没有到就是缺席,会场上交头接耳说话的、接打手机都在督查范围,
其实对于政府官员或工作人员来说,参加一些会议不仅能开阔视野,还能增加一些知识,某些程度上也是身份的象征,至少也是领导的重视吧。本来参加会议是好事,有些人迟到或者缺席会议受到处分后悔不迭,而单位的领导面子上也不得过,在某种程度而言,你给人家带来了“经济创收”,还要交上一份检讨在纪委备案,这里说明了几个问题,一是这些人的基本素质有问题;二是说明这些出了问题的单位平时的纪律有问题;这些“问题官员和人员”恰恰是纪委部门所需要的类型,因为你们有问题,纪委才有“会议创收”的。
至于“会议创收”几时休,不要问纪委,就问问那些参加会议的人员自己,你们什么时候按照会议通知做了,遵守会议规矩办了,我想纪委部门的“会议创收”也就化为泡影了。你说是吗?(2010-09-27 10:53:58 )
现在看来,就是作风问题。迟到看起来是现象,其实是素质和作风问题。应该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