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楚霸网

楚霸视点楚霸视点
关注: 2贴子:6957 排名: 20 
0 回复贴,1325475 次查看
<返回列表

[楚霸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事项通告

发表于 2022-9-2 08:40:55 |阅读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事项通告
src=http___pic1.zhimg.com_v2-0bad2a87755498f28228691ff073590c_1440w.jpg_source=1.jpg
2022年9月1日起,全市按年缴费用人单位进行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疾保金)申报缴纳。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义务人
在宿迁市内安排残疾就业人数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是残保金的缴费义务人。2021年11月30日(含)前登记成立的用人单位,2022年应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度残保金。
二、应缴费额
所属期2021年度应缴纳的残保金费额=(2021年度用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一)用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年平均人数计算。
(二)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由同级残联部门审核确定。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经残联部门年审的用人单位,应在申报残保金前到当地残联部门年审,未经年审按未安置残疾人计算应缴费额。
(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标准按照当地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即当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时,按当地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应缴费额。
(四)征收比例按以下标准执行。
1.非企业单位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按60%比例征收,安置比例1%以下的按55%比例征收,安置比例1%(含)-1.5%的按50%比例征收。
2.企业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其中:1-500人部分按60%比例征收;501-1000人部分按50%比例征收;1001-2000人部分按40%比例征收;2000人以上部分按20%比例征收。
3.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的,其中:1-500人部分按55%比例征收;501-1000人部分按45%比例征收;1001-2000人部分按35%比例征收;2000人以上部分按15%比例征收。
4.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至1.5%的,其中:1-500人部分按50%比例征收;501-1000人部分按40%比例征收;1001-2000人部分按30%比例征收;2000人以上部分按10%比例征收。
三、申报缴纳期限
2022年9月1日-9月30日。
四、申报征缴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
五、优惠政策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30(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二)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六、其他事项
缴费人遇有申报缴纳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宿迁税务门户网站、宿迁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规定,也可咨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2年9月1日


快速回帖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还有插入视频等功能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2001-2013 chubawang.net http://www.chubawang.net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苏ICP备17012952号 非经营性网站Powered byDiscuz!X3.4公安网备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广告合作客服QQ:873771296Comsenz Inc.
发帖 客服 微信 手机版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