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再现:办婚丧酒席要向居委会书面申报 行政法专家:没必要也没依据 官方叫停 央视网消息(记者/阚纯裕 李东旭):近日,网传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发了一份关于禁止滥办宴席的《通知》。通知称,结婚酒需提前10天到北郊社区居委会进行书面申报;丧事可以在事中或事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酒楼在接待预订时要查看收集操办宴席人员的申报表,并在接受预订当日内向区市场监管局和宴席场地所在乡镇(街道)报备。 该《通知》引发网友关注和讨论。有网友质疑,“居委会有这个权力吗?” “怎么什么事都要审批”,也有自称当地居民的网友表示支持整治。 “办酒席的风气非常严重,把这个当作生意来做”,“风气极其不正,大家被迫不停摆酒收钱”。 4月9日上午,重庆市南川区文明办一位工作人员对央视网《新闻+》记者确认,区内婚丧宴需要填申请报备表,诸如升学宴、乔迁宴等宴席属于无事酒,“目前的政策是一律不准办”。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教授解志勇关注行政法领域多年,著有《行政法治主义及其任务》一书。 他在接受央视网《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移风易俗有必要,但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去作为。 “居民委员会没有权力设定行政许可,随意干涉居民个人行动,这超出了法律赋予它的权限边界。” 4月9日傍晚,南川区文明办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经排查,辖区个别街道社区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化”和“一刀切”等问题,南川区文明办已指导相关街道社区立即停止不当做法。下一步,将在全区范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进一步指导辖区镇街改进工作方式,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做好文明倡导工作。 专家认为:这样的做法既没有必要,也没有依据。居民委员会不能随意干涉居民个人行动,这实际上超出了法律赋予它的权限边界。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实际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当中一个非常有特色的制度,也是我国政治体制当中重要的一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还要求居民委员会配合协助管理社会治安甚至社区矫正,这里包含了教育、管理的内容,但它是在协助人民政府,而不能以居民委员会自己的名义去对公民进行约束,不能对居民的行为横加干涉。 楚霸网认为:村民自治,有点时候需要村规民约来解决村民自己的问题,但凡事不能搞一刀切,一棍子打死。村规民约的建立,不能违宪、违法、违反国家政策,建立村规民约是要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首先要得大多人的的同意,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大家认可的方式来推进实施,而不是走极左的路线。 一句话,愿望是好的,执行过度就会适得其反。 诚然,花的是自己的钱,但毕竟还是需要所谓的“人情”来支撑,因此,不能浪费,尽量做到大家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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