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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钓沉:两宿分家
1996年,国务院在关于调整淮阴市行政区划新组建地级宿迁市的“批复”中,有两句关键性的表述:一是“撤销县级宿迁市,设立地级宿迁市”,二是“宿迁市设立宿豫县和宿城区”。这就意味着,原县级宿迁市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组建的宿豫县和宿城区。说是重新组建,实际上是一分为二。如果把宿豫县和宿城区比作兄弟俩的话,那么,这兄弟俩还是有“长幼之分”的。用时任市委副书记朱玉振的话说,宿豫县是“长子”,宿城区是“幼子”。朱书记说得没错。省市两级在实施原宿迁市的区划时,是按照“原县级宿迁市更名为宿豫县”的口径来办理的。作为“长子”的宿豫县,不仅分得了老宿迁市的大部分土地和人口,也继承了原宿迁市的历史,以至于十几年后,各县区进行二轮修志时,宿豫区理直气壮地修了个通志,上限一直修到远古。另外,其人大、政协的届次,也是延续原县级宿迁市的届次排了下来的。而“另起炉灶”的“幼子”宿城区,则成了全市历史最短的行政单元了。如此看来,宿豫区似乎占尽了天时、地利,应该是得风得雨,大展宏图了。其实不然,看一看当时“两宿分家”的清单,便不难发现,宿豫县这个“长子”,得到的只是个空头名分,非但没有占到什么便宜,相反却吃了不少“亏”。十多年后,当年亲自主持“两宿分家”的朱玉振同志,对当时的宿豫区主要领导介绍说:“当时,我是县区区划调整的组长,周立新(时任市委常委、秘书长)任副组长。市里经过反复权衡确定的指导思想是:厚区薄县。也就是说,分家的天平,尽量向宿城区偏。这并不是对宿豫县不心疼,而是从政策上、从长远考虑问题。按照当时的财政体制,新组建的宿豫县在财政上如有困难,可以直接向省里‘哼哼’,而宿城区有困难,则需要市里协调解决。问题在于,地级宿迁市自身也刚刚组建,自己吃饭都成问题,哪里有财力来扶持宿城区?怎么办?只能通过分家的机会,为宿城区多争一点‘家底’。一来有利于缓解宿城区的先天不足,二来可减轻市里的财政压力。”正如朱玉振同志说的那样,分家这把“刀子”,对于宿豫县来说,真可谓刀刀见血
首先,原宿迁市的座下镇——宿城镇划给了宿城区。这,可是一块“大肥肉”!也就意味着,原来的宿迁城连同一切文化商业设施都归了宿城区。其次,在工业企业的分配上,也没有“一碗水端平”:与城市功能相关并且盈利的企业,大都划归宿城区;而那些“农字头”的或亏损的企业,都留给了宿豫县。三是几乎全部的离退休人员都分给了宿豫县,无疑增加了一块刚性财政支出。据说,首任宿豫县委书记王元奎同志见到分家方案时,差点没哭出来。作为宿豫县的当家人,他一面要说服下属面对现实,做好过苦日子的准备,一转脸,又恳请市里能够体谅宿豫县的难处,尽可能地给一点照顾和倾斜,但得到的回答是否定的
负责分家的朱、周二位领导,都在原县级宿迁市担任过主要领导,他们对宿迁的这点儿家当,谁家锅大碗小都已了如指掌。无奈手心手背都是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一切只能从大局出发。对宿豫县的苛刻,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王元奎憋了几天,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把经济效益尚可的宿迁玻璃厂划给宿豫县。最终,得到了认可。就这样,王元奎手中的这把“牌”,总算有了一张带“花”的。
“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宿豫县没有享受到“长子”的待遇,却在尽着“长子”的义务。在建市之初的那几年里,宿豫县在市内一些重要指标的排名中,一度居于四个县末位。但是近百万宿豫人民不气馁、不放弃,励精图治,奋起直追,逐渐缩小着与兄弟县的差距,甚至大有后来居上的气势。 到2012年年底,已成为宿豫区的“宿豫县”,小康指标得分已跃居全市首位。2013年11月,退休后担任市历史文化研究会会长的朱玉振,再次考察宿豫区时,由于司机找不准路线,在宿豫区的地盘上“瞎转”了一番,“歪打正着”地看到了宿豫区的城市建设和企业面貌,老领导禁不住吁叹不止。在与区领导座谈中,他又听说,宿豫区正在建成六个百亿级企业,一个千亿级产业带,更是备受鼓舞。他不失幽默地说:“当初,是我把咱们宿豫的锅给砸了,把你们逼上了绝路,就像当年的项羽破釜沉舟。”时任区委书记张晓伟说:“也许正是这一逼,才把宿豫逼上了生路。”正是:一门兄弟俩分家,轻重何容半点差?莫怨小苗根太浅,得风得雨也成花。杨学军 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起,在泗洪县广播站(台、局)从事新闻工作。1991年调入行政机关,先后任县委办秘书、科长、副主任、宿迁市体改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等职。2011年任宿迁市委党史工办(市政府史志办)主任。2012年任宿迁市政协学习文史委主任。著有诗词集《三岁集》等,编著有《新宿迁之路》《宿迁援建志》《宿迁:建市之初的那些事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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