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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5: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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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窃听风云》讲述了三名警察在利益诱惑下进行窃听交易并销毁证据,但最终难逃杀戮的悲情故事,剧中与“窃听”有关的高科技设备与监控设施进行了全方位展现。近日,宿迁市也上演了这么一场“窃听风波”,家住沭阳县高墟镇的王艳一家三口原本令人称羡,孩子去年考入某重点高校,丈夫李宏伟生意也红红火火。然而,这几天她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因为丈夫正式向她提出了离婚,并称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昨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担心丈夫出轨她偷偷买了窃听设备
今年43岁的王艳本是一名家庭主妇,丈夫在邻镇做生意。自儿子去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取省内某重点高校后,当了三年陪读妈妈的王艳便回到家中,给丈夫的生意打打下手。“因为他的板材生意主要在邻镇,有时候忙起来晚上便不回家,我又听身边的姐妹说现在有可以‘防’老公出轨的设备,7月份我便托人从电脑城买了一个‘GPS定位监听器’。”王艳说,因为盒子很小,她便偷偷放在老公的车里,有时候老公外出便会听听,看看他的行车路线,寻找“蛛丝马迹”,听到自己不清楚的地方,便会旁敲侧击询问丈夫。
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李宏伟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为什么自己和朋友的对话内容王艳能够知道个大概,而那些旁敲侧击的话,更让李宏伟疑心越来越重,感觉被人监视了一样。“在朋友的建议下,我专门找来了专业人士用反监听设备测试了一番,竟然在车子的座椅下面发现了一个‘小盒子’,随后又在工作地点的宿舍里也发现了同样的一个。”在李宏伟的质问下,妻子王艳向他承认了事实,并称自己并不是故意的,而是因为太爱他了。
丈夫报案并提出离婚
“一定要离婚,我觉得夫妻之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她居然在我车里放窃听器,明显是对我极大的不信任,更是对我人格的一种侮辱,令我感到恐惧。”李宏伟随即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据高墟镇当地公安机关左警官介绍,王艳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关于禁止“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规定,违者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李宏伟的离婚诉讼还在进行当中,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像李宏伟夫妇这样,因为监听、窃听而影响夫妻感情的事件并不鲜见,王艳使用的定位型窃听器在网络和实体数码城内并不难买,除了声音信号好外,出售者还表示,这种窃听器还能精确定位,因为非常小,所以易于隐藏。
那么,这么容易就能买到的窃听器会不会就在我们身边?而经销商这样公开销售窃听设备的行为又是否合法呢?据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姜建华介绍,自2014年5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已经正式实行,其中明确规定,禁止个人、企业等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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